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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合同履行中预防合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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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接触过的大型企业/学院/机构,从主观上看,多数企业/学院/机构的法律部门都非常重视合同的订立过程,但忽视合同的履行监控。从客观上看,虽然在职责要求其监控合同的执行情况,但受限于人力有限,更受限于没有合适的工具,多数企业/学院/机构的法律部门没有监控合同的履行。而有经验的法律人员都明白,80%的合同风险发生在合同履行阶段,那我们如何借助信息化手段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难题呢?我们可以从三个角度来进行有益的尝试。

1)按照合同类别建立履行反馈机制。由于不同类型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风险也不一致,企业/学院/机构也很难实现针对所有合同履行的统一的管理或监控。目前很多企业/学院/机构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法律部门无法监管合同的执行过程,只有当合同发生纠纷后,法律部门才知晓情况,这对企业/学院/机构的风险防控是非常不利的。但是如果希望将合同的履行过程全部监管起来,一方面是从管理上比较难进行统一要求;另一方面业务部门的人一般也都是一人多岗的情况,日常事务太多,也无法及时反馈所有合同的执行信息,使得管理要求或制度成为一纸空谈。因此企业/学院/机构需要对合同进行区分,识别哪些类型的合同履行风险较高,哪些类型的合同履行风险较低。对于风险较高的合同类型可以加强法律部门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控,对于风险较低的合同类型可以放权业务部门自己管理,并建立定期报告的机制。这两种履行方式,系统可通过合同类别自动判断,无须人工选择,以减少失误,同时也防止管理过程容易出现的漏洞。

2)建立关键节点的提醒和超期的警示机制来防控风险。对于风险较高的合同,可以通过设置关键节点的方式,系统在关键节点发消息提醒,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提醒相关人员及时跟进履行进度,规避履行风险。对于履约超期的合同,系统可以建立警示机制,并可通过警示逐渐升级的方式,使相关人员、领导重视合同的执行情况,防范合同履约风险的发生。

3)通过与资金支付系统的集成来控制合同履约的风险。合同系统如果仅作为单独系统,不与资金支付系统集成则很难完整监控合同执行的过程。只有和资金支付系统做有效对接,真正地实现每笔付款金额的控制,才能有效防范风险。通过信息系统对合同付款金额的严格控制,可以预防合同金额早付或多付的风险。合同付款完成后,将实际的付款数据传到合同系统,这样无论从资金支付系统或者合同系统都可以很完整地监控合同的收付款的过程,使合同的履行过程更加透明,监管也更加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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